一般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董监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202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新版材料规范:董监高任职情况能经实名确认的可免交任职文件,股东出资期限须逐笔写明。营业执照和印章是设立后取得的,不属于申请材料,特殊情形以当次清单为准。
在长沙办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本文由长沙立华星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发布。政策口径请结合适用时间、文内依据和实际业务核对;具体办理以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公司主体与资质 · 内容发布与更正说明 · 内容纠错:cs@360lihu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