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董监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202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新版材料规范:董监高任职情况能经实名确认的可免交任职文件,股东出资期限须逐笔写明。营业执照和印章是设立后取得的,不属于申请材料,特殊情形以当次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