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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大多数企业直接受益
人气:1230   发表时间:2019-01-15 05:17:10

  只要是纳税人,就有依法纳税、履行纳税的义务,对于社会的经济主体“企业”来说,缴纳税更是不陌生的了,其中企业所得税是除却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外,其中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都需要缴纳的。那么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利于企业的吗?




  一、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三、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的相关介绍。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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